魏建锋任抚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本报抚州讯 信息日报记者周文平报道:12日,记者获悉,抚州市委研究决定:魏建锋同志任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书记。抚州市政府也任免了一批领导干部。
据悉,魏建锋,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湖北新州人,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南昌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鹰潭市月湖区委副书记、鹰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鹰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抚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抚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
抚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傅铁夫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徐有生同志为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付建平同志为抚州市农业局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种子管理局局长职务;
曾洪龙同志为抚州市林业局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游件如同志为抚州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黄火生同志为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小林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刘 东同志为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祝正发同志的抚州市财政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屠建龙同志的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谌常青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罗会明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刘彩娃同志(女)的抚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吴建国同志的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