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促进全民阅读需要立法智慧

24.03.2014  16:39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2014年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表示今年要继续推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国家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的起草、制订工作。鼓励各地积极推动全民阅读立法工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全民阅读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中国艺术报》3月24日)

  全民阅读立法,以立法的形式“强制”实现阅读的宣传和实质性阅读,符合中国读书国情,不仅需要,而且必要,还很紧迫,这样一个好的制度却招来了不少人的质疑和批评,认为是“法律绑架和强制”、“看上去很美”和“搞笑”等等,不能不说这是对全民阅读立法的误解和误读。

  如今,国人阅读率低,和阅读氛围不浓厚有很大的关系,而营造阅读氛围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而需要法律的介入,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必须需要文化精神的及时跟进,否则,就会形成丰盈物质高地和荒芜的精神洼地的巨大反差,而当文化道德的自觉机制和力量无法完成对接时,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来推动。

  如今,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这和政府官员阅读率低有很大的关系。调查显示,尽管绝大多数党政干部有较强烈的读书需求,但工作太忙、应酬过多正成为影响干部阅读的最主要因素。有应酬的时间,没有读书时间,善于应酬,不善于读书,相信潜规则,不相信书籍的教化,榜样的负面力量也是无穷的,如果政府官员都不能够对于阅读身体力行和亲力亲为,要让公众喜欢阅读很难,通过法律的制度设计,让读书成为官员的文化政绩考核指标,无疑值得尝试和推广,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经用制度考核督促官员读书,取得了好的效果。

  中国截至目前甚至没有一位“劝读形象大使”,这不仅是中国作家的遗憾,更是中国阅读的尴尬,也是中国文化的公益缺失。诺奖获得者莫言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全民阅读需要“莫言们”的民间劝读。一次次的教授和解析,一回回的赏析,一遍遍的解答,一次次的互动沟通,就像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滋润着老百姓焦渴的读书心田,让文学、文化的素养慢慢累积,从量变到质变,最终会表现为公民的人文素养写意在社会这个偌大的舞台上,因此,国家立法设立“劝读形象大使”,成为常态机制,让国民能够跟着形象大使喜欢阅读,很有必要,而且可行。

  去年,全国全民阅读媒体联盟在武汉成立,承诺将共同致力于推介优质阅读内容以引导阅读风向。以负责任的态度,把真正有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的图书介绍给民众。共同致力于全民阅读状况的课题调研和研讨交流。借用媒体传播的资源信息优势,发挥好媒体的广泛影响力和传播力,营造“读书好、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舆论氛围,是推动读书的大好事,有着深远的“影响读书”的文化推动普及意义。如今电视上,肤浅的娱乐太多,有文化的娱乐太少,有必要通过立法规范电视娱乐,通过刊播全民阅读的公益广告,设立形式多样的电视读书节目,营造媒体的读书氛围,体现媒体的文化反哺和责任担当,提高电视等媒体的文化品位,影响和干预观众的阅读指向。

  图书出版,编辑一本坏书和编辑一本好书,前者就是教人下地狱,后者就是教人上天堂,前者是教唆,后者是激励,一本坏书,就是对道德和公序良俗的文字践踏,也许就是给监狱输送“人才”,而一本好书,就是一座公民教育的好学校,也许就是给雷锋学校输送“高材生”。一些出版人为了经济利益,不惜出版假冒伪劣的书,甚至故意出版低俗和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的书籍,不惜用出版的生态“雾霾”毒害青少年和社会,已经超越了出版人和编辑的道德底线,为业内和全社会所不齿。只有通过立法监管出版业的正气和正能量,才能为全民阅读提供健康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否则全民阅读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曾几何时,文化政绩不是政绩,被排除在了行政政绩之外,直接导致了一些官员唯经济是首,包括书店、图书馆等文化公共场所的建设滞后,卖书不方便,读书不方便,社会上没有阅读的硬件宣传和推广,自然阅读率就低了。如今,文化政绩也成为了考核官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如果能够细化阅读的立法细则,不仅考核官员政绩,还要考核城市的文化软实力,那么全民阅读就会因为有了制度的保证而显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