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予:用制度终结建筑“早夭”怪象

20.12.2015  11:49
原标题:鱼予:用制度终结建筑“早夭”怪象

  原标题:鱼予:用制度终结建筑“早夭”怪象

  一座座“年轻”地标的倒下,不仅让人扼腕,更带来惊人浪费。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超4000亿元。“拆了建、建了拆”的闹剧为何一再上演? (新华网12月18日)

  当把“规划跟着领导变,一任干部调一回”;“你再怎么科学规划,也顶不上领导一句话”; “gdp不够,形象工程凑”;“拆一次创造gdp,再盖一次又创造gdp”等话语连贯起来时,无疑折射出近年来城市规划建筑“早夭”怪象缩影。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不少建筑寿命与之相差不少。试问,接二连三的“短命建筑”究竟该怎么管?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超4000亿元,只是浪费了财力?又该如何终结建筑“早夭”怪象?

  其实,说到城市规划的“短命建筑”,各地并不鲜见。“中国第一拆”;云南河口斥资2.7亿元建设的“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投入约8亿元、曾是亚洲最大室内足球场的沈阳绿岛足球场等等如是,皆因使用率不高,或者规划跟着领导变,亦或是再造gdp而被爆破拆除。暂且不论是不是头脑发热“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但从建设到使用再到短期拆除,如此频繁,是否浪费明眼人都知道,而且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在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的表现,更是保障决策程序缺乏公开透明,让权力任性下衍生的“怪胎”。

  这也正如有专家所言,一建一拆的过程就是制造gdp的过程。建也gdp,拆也gdp。只是最令人痛心的是,有限的社会资源与纳税人的钱就这样付诸东流。其实从另一个方面也折射出当前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对官员违规成本过于低廉,如果相关责任人不会因“楼倒”而“官倒”,那么制度、规划在行政权力面前往往就成了“一纸空文”,那么“短命建筑”“烂尾工程”“半拉子建筑”“早夭”怪象,依然会周而复始。

  毋庸怀疑,“短命建筑”的怪象,是拿纳税人的钱打了水漂,肯定是浪费,更是与《城乡规划法》精神背道而驰。本来,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在确定施工之前需要十分审慎,该不该建、该怎么建、该在哪建,应该保障充分的专家论证和民意征集时间,以决策科学透明来提高项目的合理性。相反,建筑该不该拆、该怎么拆、拆后怎么办,也应该有一套完整、清晰的处理流程。而短暂的拆与建,无疑是权力和利益之手在“翻云覆雨”。笔者以为,唯有用制度才能终结因为政绩冲动的建筑“早夭”怪象。

  窥一斑而见全豹。城市规划绝非搭“积木”游戏,更不是玩具厂,不能有随意推倒重来的自由和空间。要终结建筑“早夭”怪象,尤须拿行政决策权开刀,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府“权力清单”;更要改变“一言堂”的权力规划生态,完善政绩评价机制,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还要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和浪费一追到底,才能让权力不再“任性”,让“拍脑袋”决策的人不再有恃无恐。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