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出逃 村民色变(图)
◎文/图 记者万菁
◎江西鸣展实业鳄鱼养殖基地称城管拆违导致
◎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城管部门予以否认
◎专家称拆违应在保证公众安全前提下进行
中国江西网讯 水塘里惊现鳄鱼!
连日来,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南路村的村民称,多次遭遇这“惊悚一瞥”。
记者调查了解到,鳄鱼是从附近一鳄鱼养殖基地出逃的。鳄鱼养殖基地老板及生米派出所民警向记者证实了此消息,警方称:“接报后我们已紧急组织人员大举搜捕,目前已抓回部分出逃鳄鱼,另有1条鳄鱼还未找到。”
养殖基地老板程先生也表示,这几天相关人员还在抓紧时间搜捕,未发现有再次逃出的鳄鱼。
出现鳄鱼的水域
鳄鱼来了 村民慌了
近日,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上,大家都在互相提醒,外出小心;许多村民则叮嘱自家小孩,不要靠近村里的水塘。
是什么让大家陷入紧张?水塘里又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呢?
一切还得从生米镇南路村这个依山傍水的村庄说起。
南路村内大小池塘零星点缀,村庄四周密林围绕,村民们一直过着安静祥和的生活,可是最近,村里平静的生活却被打破。
甘女士告诉记者,自家屋前有一个水塘,她在水塘边亲眼看到了一条鳄鱼。
“9月21日上午,我在水塘边玩耍时看到一条约1米长的鳄鱼趴在岸边晒太阳。”年仅十岁的熊思范告诉记者,鳄鱼看到人后就立马沉到水里了,而他也吓得不轻,一溜烟跑了。
为了证实熊思范所言,9月21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南路村了解情况。村民们谈“鳄”色变,纷纷表示多次看到过。
据了解,从今年6月份开始,生米镇村民接二连三地反映看到有鳄鱼出没,所幸的是无人受伤。
原本平静的南路村为何会出现鳄鱼?鳄鱼又来自哪里?
还有一条鳄鱼没抓到
其实,早在今年6月底,就有媒体报道称,在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生米南车辆综合基地,有工人在附近发现过鳄鱼,专家赶到现场后,对在此处发现鳄鱼的情况也是十分惊讶,在他们看来,南昌没有鳄鱼的栖息地,以前也从未听说和发现过鳄鱼的踪迹。
无独有偶,时隔几个月后,9月中旬,南昌生米镇的刘先生和朋友在水塘钓鱼时竟钓到一条鳄鱼,这些人当场被吓得够呛。随后,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生米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鳄鱼带回派出所处理。
9月21日,据该所办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村民看到的鳄鱼是南路村内一家名为“江西鸣展实业鳄鱼养殖基地”养殖的鳄鱼。当日,他们已将鳄鱼顺利捕获并交还给失主。“场主告诉我们,目前还有1条没有抓捕到,我们还会继续在水塘蹲守。”
随后,新法制报记者找到鳄鱼“出逃地”——江西鸣展实业鳄鱼养殖基地。但养殖基地的铁门紧锁,记者多次敲门均无人回应,四周都建起了高高的围墙。记者通过铁门缝隙看到,场内面积有几百平方米,中间有一栋两层楼房,楼房门前的空地处堆放了些许施工建筑材料。记者沿着围墙发现,围墙均很完整,未出现破裂或残缺区域。离养殖基地左侧不到100米处,还有几户村民居住在此,基地后方则紧邻一片菜地,现场能看到多位村民正在劳作。
当记者在养殖基地门口逗留的一段时间里,当地一村民告诉记者,养殖基地场主是外地人,聘请了南路村村民熊木狗负责照料。为了解该场的具体情况,经多位村民带路,记者辗转找到熊木狗。熊木狗向记者证实,养殖基地确实有部分鳄鱼逃离了基地,目前还有潜逃在外的。
拆违前鳄鱼未安全转移?
9月22日,江西鸣展实业鳄鱼养殖基地老板程先生回应记者称,该场养殖鳄鱼,早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了合法证件,于今年3月开始修建,场内一共养殖了161条鳄鱼,属于暹罗鳄,也称泰国鳄,由山东运送至南昌,本想养殖致富,却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
至于鳄鱼从养殖基地出逃的原因,程先生称,七八月份,生米镇城管工作人员将鳄鱼池一侧的围墙进行了拆除,这才导致5条鳄鱼出逃至附近水塘。随后,经养殖基地工作人员多日的巡查,找回了4条鳄鱼,目前仍有1条还未找回。
程先生表示,在鳄鱼还未全部找回的这段时间里,养殖基地将会不间断派工作人员在鱼塘附近巡查,尽量将风险减到最少。同时,因自己养殖的鳄鱼体积较小,只要村民不去随意挑逗鳄鱼,它们不会轻易攻击人类的。
程先生反复强调:“我们多次告诉村民,看到鳄鱼一定要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抓捕。”程先生还称,因鳄鱼经常沉到水塘里,导致工作人员无法顺利抓捕。“水塘是村民的,我们没有权力将水抽干捕捞。”
生米镇城管工作人员为何要将鳄鱼池一侧的围墙拆除?
9月22日下午,南昌市城管执法局红谷滩分局生米中队一胡姓工作人员表示,该场老板在紧邻养殖基地附近擅自开挖了一个1至2亩的水塘,打算将鳄鱼放置水塘里养殖,并砌起了一堵很低的墙,而这区域属于违章搭建部分。“我们在拆除时发现,老板已经将鳄鱼放进水塘里养殖了,且都是体型很小的鳄鱼幼崽。”
“拆除前,我们已经对该养殖基地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随后同南昌市森林公安和市野生保护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一同前往现场查看情况。”胡姓工作人员说。
既然知道里面养殖了鳄鱼,拆除前为何没有让场主将鳄鱼转移至安全区域再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对此,胡姓工作人员称:“鳄鱼体积很小,不会伤人。”况且鳄鱼出逃并非城管拆除养殖基地的鳄鱼池导致,据他了解,在此之前,养殖基地已出现了鳄鱼出逃的情况。
出逃鳄鱼或攻击人
9月22日,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副局长刘春介绍,几个月前,他曾前往养殖基地了解过情况,该场养殖的鳄鱼为暹罗鳄,主要分布于东南亚的婆罗洲、印尼、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等地。属于外来物种,按照国家保护级别来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种鳄鱼为中型鳄鱼,成年鳄鱼最长可达到4米,常见的也有3米长。这种鳄鱼从泰国引进,暹罗鳄鱼皮革在国际上有很高的声誉,皮张越大价值越高。
刘春告诉记者,养殖鳄鱼需要得到《驯养繁殖许可证》,这是对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的措施,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否则都是属于非法养殖和贩卖。刘春表示,该养殖基地确实办理了证件。
此次鳄鱼出逃一事,对附近居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那么这类养殖基地是否要远离周边村落呢?
刘春称,国家并没有对鳄鱼养殖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距离设置要求,只要场主将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完善,避免发生鳄鱼伤人、逃逸等意外事件发生即可。
“在鳄鱼管理方面,也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勒令其将安全措施完善起来,如果还未做起安全措施的,则需要将这些鳄鱼转移至安全地带,万一再有更多的鳄鱼出逃,后果将不堪设想。”刘春表示,暹罗鳄一般不会对人类构成危害,但当它们认为自己受到袭击时,也会攻击人类。
◎专 家
拆违应在保证公众安全前提下进行
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李亚军律师认为,鳄鱼属于危险性非常高的动物,养殖基地老板需要尽快组织人员将出逃鳄鱼进行抓捕。此外,在鳄鱼出逃后,一旦咬伤村民,养殖基地老板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问题。
李亚军称,《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鳄鱼咬人属于特殊侵权,鳄鱼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就是说,如果场主对村民承担无过错责任,村民可以要求场主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程先生也表示:“如果真有村民遭到鳄鱼侵害,我们将会对此负责。”
生米镇城管工作人员在场主未将鳄鱼转移至安全地区的情况下将违章搭建部分拆除的做法,又是否合理?
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认为,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疏忽。
颜三忠表示,在拆除违建时要保证人员财产不受损失,更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城管部门在履行正常程序时,对被拆除方不能仅起到一个告知和通知的义务,在拆除前还要进行一定的安全评估,存在督促检查和采取相关措施的义务,要在保证公众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