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一打鸟爱好者自学改造枪支 将自己“射”进监狱

12.08.2016  20:37

  ◎文/王娱瑷 记者程爱娣

  中国江西网讯 射钉枪是一种装修时用来钉钉子的工具,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枪支”。但据介绍,射钉枪经简单改造之后,在10米外就能射穿普通门板,杀伤力极大。为了追求更大的杀伤力,改造射钉枪成了很多打鸟、打猎爱好者的选择。我省因此而获刑的人,仅上半年就达60多人。

  改造枪支同伴纷纷效仿

  周远升是井冈山市一名打鸟爱好者。2015年2月,他发现改造后的射钉枪打鸟效果非常好,于是通过网购买了射钉枪等配件,自学改装并制造出一支枪支。

  同年3月,周远升将改造的这支枪在同村其他打鸟爱好者面前炫耀。打鸟爱好者尹某德(在逃)、肖龙、胡山华看到后非常羡慕,分别要求周远升为其制造相同的枪支。周远升又从淘宝网上购买相应的配件,为这三人制造枪支三支。

  周远升制枪的名声在小圈子里传开来,更有同村被告人谢虎明慕名而来,拜师学徒。得知谢虎明成了周远升的“徒弟”之后,同村人陈笑龙、尹秋芳、尹祝浩慕名请谢虎明制造枪支两支。

  购买射钉枪及配件进行枪支改造的消息在打鸟爱好者的群里越传越开,肖龙和郑宁也在网上购买了射钉枪及相应配件并制造枪支。

  法院判决同村八人获刑

  同村人看到几个被告人制枪的热情越来越高涨,越发觉得不安全,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上述制造的枪支都具有致伤力,属于刑法规定的枪支范围,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造枪支罪。

  在本案中,被告人交代“在改造射钉枪将其作为打鸟工具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犯罪”。虽然被告人并不了解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但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改造射钉枪的行为会大大增大枪支杀伤力。

  因此,结合自首、坦白等量刑情节,井冈山市法院判处被告人周远升有期徒刑七年;谢虎明有期徒刑六年;郑宁、尹祝浩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肖龙、陈笑龙、胡山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尹秋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可知,仅今年上半年,江西就有27起案件,60多人因改造或持有改造后的射钉枪而获刑。

  (文中人物属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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