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监管形同虚设神仙也会成妖怪

06.05.2014  11:22

  疑妻子与公司股东范德财有不正当关系,老总沈永正与原眉山市森林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民警严发荣商定,沈支付180万元,严雇人杀死范德财。随后,严与雇来的货车司机简成兵联手将范德财杀死。2012年底,沈永正向严发荣支付了19万元,简成兵先后从严发荣处获得现金7.5万元。(5月5日《成都商报》)

  对于这条新闻,很多人的关注点是:雇凶杀人的时候,这位警察得了多少钱?雇凶杀人的商人真够大方的!这两个人是不是会被判处死刑?而对于我而言,更关心的是,这位帮助别人雇凶杀人的警察是如何找到杀手的?

  警察是一个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业,是一个维护公平正义的行业,是一个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业。他们被称之为人民的保护神。当这个群体的一部分人也成了刽子手的时候,我们的安全感就丧失的没有丝毫了。可是,令人疑惑的是,一个森林警察是如何有机会结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手的?

  如果,这名警察是缉毒一线的警察,是一名刑事案件的警察,结识杀手,能够找到杀手,我们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们平时和这个穷凶极恶的群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真的被反水了,也是有环境因素的。可是,这位警察仅仅是一名管理森林案件的警察,他又是如何找到杀手的?他又是如何结识杀手的?

  这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些警察的“朋友圈”被同流合污了。说明我们对警察的8小时以外的监督是缺失的,是一个空白点。这些杀手,或者是认识杀手的社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不会到派出所找警察朋友,警察也不会让这样的朋友上班的时候来找自己。但是,这些警察与这些人又是有接触的,没有接触不会如此方便的找到杀手。这就说明,他们在8小时以外必然是广泛接触的。会经常喝点小酒,打点小牌,唱唱小歌,甚至是一起犯犯小罪。正是有了这样的接触,我们的执法人员才在河边上湿了鞋子。

  我们相信,警察招录的环节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也相信这位警察在是个新警察的时候同时是个好警察。可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一个好人进入了队伍之后会变成坏人了呢?想起雇佣黑社会殴打农民的城管队长,想起雇凶杀死情妇的法院院长,想起雇人演歹徒将其枪杀的警员。在这些事件中,都有一个共同点:这些执法人员,都和社会上的不法人员有联系,而且是相互融入了“朋友圈”。这才是最值得我们警醒的地方。

  我们如何构建公务人员的“朋友圈”,如何监管这些人的“朋友圈”。我们不能仅仅把目光聚焦在公职人员8小时以内的工作时间,还要关注他们8小时以外都和什么人在交往。尤其是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更应该有一项完整的监管制度,不至于让他们在执法的经历中,由维护正义的人变成践踏正义的人。

  一家法院的法警曾经开着警车去贩毒,一家警局的警员曾经开着警车去走私。这次这位警察叔叔,竟然雇佣杀手去杀人,请问,这些人是如何和犯罪分子成为朋友的呢?我们应该堵塞这个漏洞了,否则就是神仙也容易变成妖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