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鹏:“神速”判决离人人平等还有多远?

19.12.2013  12:32

  因涉嫌诈骗,成都女子李靖澜身陷囹圄,但从被刑拘、批捕、起诉直至判决,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有法律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该案一审审判程序违法,撤销白沙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12月18日京华时报)

  从刑拘到判决,前后没超过一个星期,当地“公检法”办案堪称神速。但是,这种“神速”的审判程序严重违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种“神速”判决需要发回重新审理。在目前,刑事案件超期审理比比皆是的情况下,为何会出现这种“快捕快诉快判”的神速办案?原来,受害人孟某的身份比较“特殊”,曾任海南、湖北两省的副省级干部,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俗话说,虎死不倒威。从这次神速判案来看,还真有点这个意思,孟某入狱十年,居然还有如此大的能量。该案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是不是因为孟某利用关系人脉给当地司法系统施压所致呢?笔者觉得很有必要查一查!我们一直在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从这件事情上来看,似乎这句话离现实还太远,我们的国家距离法治化国家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将法治中国定入改革《决定》,就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中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创建一个法治国家,首先就是要在人们心中树立法律意识,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权贵官员,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就要受到依法制裁。其次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权威司法,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让每一项司法裁决都能得到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法治国家”,不是喊口号,而是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或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