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21.01.2015  23:33

    力争到2017年,鹰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

    1月1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2个省、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在地级市(区、县)类别中,鹰潭市位列其中。

    《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地区既要统筹兼顾重点试点任务,又应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本地区亟需突破的发展和改革瓶颈,通过综合和分类改革的结合,率先实验,强力推进。要求各试点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力争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根据要求,鹰潭立足现有基础条件,发挥比较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四个鹰潭”的总体目标,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深入实施“1+3+10”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探索在“三规合一”、信息惠民等领域改革创新,建立多主体成本分担、多元化城建投融资机制,着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形成“四区同创,十镇联动,产城融合,智慧共享”的城镇发展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鹰潭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中西部地区产业独特的中小型新兴城市城镇化建设提供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制定了《鹰潭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并提出试点四大任务。

    任务一:加快推进“三规合一”,实现“全域鹰潭”管理

    加强全域规划管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全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规程、规划数据标准,统一技术参数,打通规划间的技术衔接渠道。统筹区域空间利用,协调功能划分、交通体系、文化旅游城乡统筹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要求,完成《鹰潭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编制。全面梳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地理空间上的冲突,解决约1万宗用地的差异图斑,实现“两规”在地理空间上的统一。划定全市统一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将“三规”所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参数等多元化的信息融合统一到一张图上,兼容“数字鹰潭”地理信息系统、统一鹰潭坐标系。新建项目在多个规划中都在同一张地图上作业,保障与城规、土规一致。

    搭建信息管理平台。以市信息中心的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充分运用“数字鹰潭”成熟成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高水准的软件开发单位,研究开发对接“三规合一”、对接“一张图”的信息管理平台。信息管理平台集成信息查询、规划选址、控制线检测、信息共享等功能。平台下设规划、国土、发改三大工作库、九项业务子系统,加载统一标准接口、运行维护机制,实现三个部门规划业务的统筹整合。将重大项目、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交通等涉及空间要求的信息要素叠加,建成全市统一的信息联动平台。

    整合项目审批流程。依托现行成熟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制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落地条件非常成熟的招商项目为主体,编制近期(2014 -2015)、中远期(2015-2020)项目库,入库项目须明确选址要求和用地需求。对入库项目定期进行整理、甄别,按照项目立项和资金情况、成熟程度、开发需求和开发规律进行排序。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借助“三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一套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与规划用地管理的办事规则,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缩减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目标:2015年底前,《鹰潭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鹰潭市全域管控图基本形成。2016年底前,“三规合一”数据中心基本建成、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完成并投入试运行;2017年底前,“三规合一”项目库基本建成,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监督体系、反馈机制建立健全。2018年开始探索多规合一,以真正实现规划全域覆盖。

    任务二: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以鹰潭作为全国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为契机,打造全省领先的阳光医药和区域卫生信息化“鹰潭模式”,探索以“社区电超市”为特色的城乡一体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支持云服务与大数据利用的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提供“人、地、事、物、组织”紧密关联的大数据服务,电子政务综合办公平台、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在“数字龙虎山”及旅游信息网基础上,整合建立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在信息惠民、信息辅政、信息兴业三个领域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惠普惠程度,推动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搭建居民医疗养老服务体系。在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基础上,以新农合参合农民、大型医院等重点人群和领域为突破口,建立“居民就医一卡畅通、健康档案终身服务”的居民健康服务平台,逐步实现预约挂号、即时结算、健康档案信息查询等医疗保健一卡通,并提供医疗资源配置分析、流行病跟踪分析、药品效能分析、临床诊疗分析等大数据服务。结合市民主页、信息惠民城乡服务点等工程,建立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接入社会养老有偿服务资源,为全市老年人就近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精神慰藉、办事咨询等服务;政府通过平台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监管;针对孤寡老人、失能老人等特殊人群,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兜底”。

    简化公共服务办事程序。在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下,聚合公安、交通、社保、医疗、教育、就业、养老、住房、民政等领域的行政资源、公益资源和社会资源:针对信息化素养较高人群,建立市民主页平台和移动APP,便于市民随时、随地、随需地自助查询公积金、健康档案等信息,办理缴费、预约、投诉等公共服务事项;针对信息化素养不高人群,在社区电超市基础上,升级打造集查询、缴费和办事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信息惠民城乡服务点,并向市民提供代查、代办服务。

    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面向 161个单位的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与升级,80%城乡居民享受一卡就医、实时结算、电子健康档案等服务。2016年底前,全面实现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惠民服务的大数据应用,市民日常公共事项80%以上可在线预约、办理。

    任务三:建立多主体成本分担机制,协同推进城镇化

    建立体系完备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不同区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参照市县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制定分级测算标准,初步框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费用,作为市域内财政转移支付、用地指标等要素资源分配的基础依据。建立政府协同分担制度,根据事权划分,相应承担本地区财政支出。

    出台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三个市县工业园区、乡镇创业基地等进城务工农民集中流入地区的投入,每年财政投入增量部分的投向与各城镇化推进速度与质量挂钩。出台财政扶持政策,设立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引导企业参与或承担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为个人融入城镇化成本分担体系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引导社会参与城镇化成本分担。整合资金扶持、用地保障、金融扶持、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政策,引导企业参与或承担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担规范市场秩序、调解社会纠纷、提供中介服务等职能。

    建立分步承担机制。在政府财力能够承受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协调市民化的成本承担工作。根据政府的综合实力、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能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变化,定期测算总体成本及各分担主体承受能力,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分担主体、分担比例,确保成本分担机制的科学性、持续性、公平性。

    目标:2015年底前,根据事权划分,科学核定、调整公共领域市、县两级分担比例,相应承担本地区财政支出。2016至2020年,引导企业参与或承担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形成支持鼓励社会组织为个人融入城镇化成本分担体系的制度环境。

    任务四:完善投融资机制,破解城镇化资金瓶颈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采取逐步实施、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加快编制城市资产负债表。坚持量入为出,不列预算赤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计划。将利息支出率和债务率等两个指标作为是否发行债务的重要指标,债务利息支出率小于40%且债务率小于80%,作为允许发债的参考区间。

    培育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平台。整合各类、各级融资平台,壮大实力,搭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制定市、县两级融资平台发展规划,统筹测算融资需求、资产规模,明确融资方式、品种、年限、偿还方式和投资回报方式。

    创新社会资本投融资机制。全面放开小城镇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多渠道为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融资。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合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探索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运用PPP等模式,实现公商协同、以商补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扩大直接融资。探索保险资金债权和股权计划融资。由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发行专门的城镇化信托产品供保险公司购买,所集合的资金投资于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债权或企业的股权,通过收取利息的方式获取收益,或通过股息和股权出售后的资本利得收益。

    目标:方案实施期间,编制城市负债资产表,搭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为实施好上述四大改革创新,鹰潭试点方案提出三项配套措施:一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鹰潭市中心城区、贵溪市、余江县、各建制镇落户限制。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实施“1+3+10”发展模式,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人文城市、绿色城市。三是推进产城融合,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余江县产城融合试点,增强城镇化支撑。(文/黄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