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出台巡察工作五年规划

31.07.2017  16:10

  近日,鹰潭市出台《中共鹰潭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从指导思想、总体安排、主要目标、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八届市委五年任期内的巡察工作作出指导性安排。

  《规划》要求,八届市委巡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形成更加完备的巡察工作体系,使巡察监督作用持续增强,切实维护鹰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规划》明确,2017年到2021年计划安排20轮巡察(含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巡察),五年内努力实现“五个一”工作目标:实现对市管党组织及市管干部巡察一遍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有效查处一批违规违纪人员;突出重点,精准聚焦,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把巡察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之中,督促主体责任单位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笼子,促进长远发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建立巡察人才库,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打造一支巡察铁军。

  《规划》要求,各县(市、区)要融入全市巡察“一盘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巡察工作规划和计划,并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实现市县同发力、监督无盲区。

  据悉,《中共鹰潭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同时印发。(鹰潭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