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发放全省首批租售并举保障房房产证

31.07.2014  12:21
  7月30日记者获悉,鹰潭市房管局向67户廉租房承租户发放了房产证,这是全省首批租售并举保障房房产证。

  根据省及鹰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鹰潭市确定阳光小区廉租住房为首批租售并举保障房发放房产证的试点小区。只要是阳光小区廉租住房的承租户,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市区2012年12月31日以前城镇常住户口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9900元的、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即可提出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有限产权或全部产权。

  文件规定,按建筑安装成本价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的,不再交廉租房租金,不得出租、转借以及擅自改变用途。如购买人因经济和住房条件变化,超出本市区规定的保障标准,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鹰潭市政府按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回购。土地性质属行政划拨土地。有限产权满5年,经向鹰潭市房管部门申请,并补足当年购买时的建筑安装成本价与市场准入价的差价(700元/㎡),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