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一季度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1.1%

05.05.2015  17:48
原标题:我市一季度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1.1%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按照2015年开始执行的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我市第一季度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1.1%。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升级。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架构全面形成,制定了《鹰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专项工作制度、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出台了《鹰潭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控污方面:我市不断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的脱硫脱硝与除尘改造已于2014年7月完成,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江西亿能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顺利完成。

  控煤方面:我市全面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供应,全市新增居民天然气用户6602户,同比增长62.7%。加大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力度,淘汰11台共23.5蒸吨燃煤锅炉。

  控尘方面:我市出台了《鹰潭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鹰潭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鹰潭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部门对建设项目施工裸露黄土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进行覆盖或绿化、硬化。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强了余土运输的管理,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控车方面:我市对没有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力度,对2015年前强制报废期止的机动车及时清理注销。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566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完善了黄标车限行措施,核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2万多枚。全面供应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有序开展油气回收工作,完成9家中石化鹰潭分公司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同时,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监管预警,投入540余万元全面建成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现已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实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