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9.03.2016  14:38

  城市化步伐加快,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凸显。如何才能实现“老有所养”,对任何一个城市来说,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3月26日,记者来到月湖区交通街道磷肥厂社区“老邻居一家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看到几十名老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有的打牌,有的下棋,有的玩起了沙狐球。和煦的阳光伴着爽朗的笑声,中心处处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有专人护理,免费门诊,免费体检;搭配营养午餐,只要一个预约电话就会送上门,特困老人和残疾人可免费享用;创新之举,成立三点半教室,让老人享受含饴弄孙之乐;还有网上淘来的指弹球、沙狐球……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人们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愿望。

  目前,鹰潭市共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50个,投入扶持资金800余万元,圆满完成了  “十二五”期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党政主导  构建养老体系

  养老服务,关系民生,情牵百姓。健全的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是老人安享晚年的“保护伞”,是提升社会保障的“催化剂”。

  近年来,鹰潭市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规定,从政策、制度上保证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建立城乡高龄老人补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了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凡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照每开发1万平方米配建1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养老服务用房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从具体操作上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去年,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将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同时,下发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补助标准和办法,解决了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根据规模大小,市财政(除省财政直管县外)每个一次性补助10—20万元。场所室内面积150—2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每个补助10万元,20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补助20万元。对符合省级要求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每年给予4万元运营补助。

  此外,还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除明确了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外,还对连续入住民办养老机构6个月以上的老人(不含政府供养对象),按实际占有床位数每人每月100元给予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补助期3年。

  多元并举  创新养老模式

  通过近年来养老服务业的良好发展,我市已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针对五保对象、留守妇儿、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通过创新举措整合资源,将“三无”老人和部分困难老人、留守老人集中在一起居住,自主管理、互助互帮,集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于一体,建设留守群体和分散五保服务中心等场所。着眼解决五保对象“离家进院”向“留守集中”养老模式的转变,着力解决留守群体“身离心不离、壮离老不离、男离女不离、大离小不离”等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和构建形式多样、服务面广、梯式链接、实际管用的养老模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妇有所乐、儿有所望、困有所帮的目标。

  贵溪市罗河镇新田村老年协会充分发挥“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通过自筹资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深受老年人欢迎。该中心完善老年人活动设施,成立农家书屋,组织各类活动队,并对“三无”老人提供免费做饭、洗衣等服务。中心还从本村老人中挑选1至2名政治素质较好、管理有经验、甘于奉献、做事认真、大家认可的人员任中心组长、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都是本村协会女会员志愿者,不计报酬,心甘情愿为老年人服务、为中心服务。

  合作共建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鹰潭市高度重视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将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提升改造15个农村敬老院、新建4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市政府的民生工程,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还被列入市“8+1”重点项目。该中心项目率先采取“PPP”发展模式,解决项目资金筹措的“瓶颈”问题。通过“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相结合,引入民间资本3亿元合作建设,填补了我市空白。该项目占地150亩,床位1500张,现已完成护理中心、老年公寓等五栋大楼的施工。预计今年建成后,将成为集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康复医疗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养老中心。

  提高标准  落实生活保障

  为切实保障“三无”人员的生活,鹰潭市在《2015年鹰潭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中特别提出:提高“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目前“三无”人员生活费全市每人每月600元,月湖区范围内“三无”人员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800元。贵溪市对散居“三无”人员按照身体状况发放护理费,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50元,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为了更好地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及住宿条件,余江县投资2500万元新建了余江县福利院,去年已整体搬迁;月湖区投入600万元对福利院的住房及消防进行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