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喜获“江西省文明城市”称号

05.05.2016  10:36

      (鹰潭日报 记者夏东华 通讯员万禹) 十年锲而不舍,鹰潭市终于摘得“江西省文明城市”殊荣。4月28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南昌召开。省委书记、省文明委主任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文明委第一副主任鹿心社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俊卿宣读表彰决定。会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市委副书记、市长熊茂平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受省委书记强卫授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贺喜灿出席会议。

  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我市自2007年启动创建江西省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全面提升鹰潭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尤其是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宣传发动、督查问责等新机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获得“创建江西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2015年,鹰潭市本级、贵溪市、余江县、月湖区同步申报参评第五届江西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文明创建热潮,以文明创建推动城市发展,让百姓共享文明创建成果。通过文明城市创建,一些群众关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窗口单位服务水平普遍提升,市区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环境等明显改观,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让人民群众真正在创建中得到实惠。

  为打造文明城市创建新亮点,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道德教育,有效地提升了市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促进了城市的文明进步。我市持续开展“感动鹰潭·十佳新人新事”、“岗位学雷锋标兵”等先进模范人物选树活动,涌现出一批道德典型人物,1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36人入选“中国好人榜”,4人入选江西省道德模范,10人被评为“江西好人”。全市志愿服务蓬勃发展,跻身全省先进行列,我市共培育注册志愿者14.1万人、志愿服务队伍1614支,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的比例达12.3%、排名全省前列;累计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达416万小时、绝对值排名全省第三、人均志愿服务时间排名全省第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在市区设置近20处“百米公益广告长廊”,在主次干道户外广告位、沿街商铺、居民小区投放了大量风格各异、画面精美的公益广告和尊德守礼提示牌,公交车、出租车车厢车体、车载电视、车顶LED等公益广告发布率达100%,成为市区随处可见的靓丽风景。

  在表彰大会上,我市推荐申报的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2家单位荣获“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贵溪市塘湾镇等4个村镇被授予“江西省文明村镇”称号,贵溪市、余江县、月湖区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