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开展生态检察 服务绿色崛起
“世界铜都、中华道都、田园新城”,这是江西省鹰潭市的城市建设新理念。围绕这个理念,该市市委提出了以大生态定位、大规划布局、大项目带动,快速推进绿色崛起的新要求。该市两级检察院站在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围绕服务绿色崛起,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勇担服务生态发展的守护神,为“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作为,形成服务生态建设的合力
“做好生态检察工作,最主要的是明确党委和上级的要求,在思想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党组生态检察工作专题会上向全体与会人员说出了这番话。为高位推动“生态检察”工作,该院成立了高规格的开展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把生态检察工作列入全市两级检察院、市院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对照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制定了《鹰潭市检察机关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任务分解书》,以及详细具体的方案,要求主要检察业务部门结合职责,对照专项监督重点,一项一项分解任务,一条一条对号入座,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部门、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像抓办案一样,推进责任落实,确保生态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应有的成效。
机构成立后,两级检察院及时开展服务生态建设绿色崛起的调研。通过走访了解到,一些生态领域的案件处理,仅仅依靠执法部门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他们迫切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为此,该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及时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要求,特别是省院刘铁流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报送至市委、市政府,重点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要求国土、矿产、林业、环保、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专项监督活动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障。近期,该市检察院己先后与国土、矿产、林业、环保、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商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推进服务生态建设中积极展现检察机关的新作为,为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跟进,找准融入生态发展的落点
该市森林资源丰富,绿化覆盖率高,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信江湿地公园纳入国家试点。为保护这一片绿地,近年来,该市启动了“净空、净水、净土”、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一系列的生态工程建设。该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到生态环境建设中,对20多项生态工程进行全程专项预防,涉及金额10余亿元,通过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度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力求最大限度地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保护国家资金安全,为打造优质工程提供最优质的检察服务。
在预防的同时,坚持打击职能。为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两级检察院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检察院与国土局、环保、公安联系,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单据等文书进行核对检查,仅一个月时间,查阅行政处罚案卷160余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个别案件作进一步深入检查、调查,严肃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其中滥伐林木案件4件。余江县检察院在侦查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许某某等人采伐面积310亩,采伐活立木蓄积461.9立方米;在画桥镇大桥村采伐面积9亩,采伐活立木蓄积48.06立方米的滥伐林木行为,依法进行了追捕追诉。贵溪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共计查处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涉林案件12件12人次。黄某球、黄某良、舒某因建设工程需要土方,以2.2万元的价格在流源村“王家坞”山场取土。期间,土管部门多次阻止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3人置若罔闻,继续破坏山场原有植被取土,造成大量林地被毁坏,该院主动介入,将黄某球、黄某良以及舒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依法提起了公诉。月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以书面及口头形式多次与白露街道办事处小英村委会饶家村小组村民饶仁财、饶华斌等其他村小组的山场户主约定买山取土协议,非法毁坏“杨家山”山场,林地面积74.4亩的犯罪嫌疑人王斌华作出了逮捕决定,严惩了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
主动下沉,延伸服务生态发展的触角
在探索构建生态检察工作体系的过程中,该市两级检察院最大限度地把生态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村镇,不断提高生态检察工作的实效。为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该市检察院开展派驻检察室试点,兼顾乡镇人口、经济发展情况,在全市设立了12个派驻检察室,并在30多个村(社区)建立检察联络站,聘请了100余名检察联络员和信息员,初步形成了遍布每个村和社区的法律监督工作网络。派驻检察室干警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摸排涉及生态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为生态发展筑起一堵坚实的“防护墙”。
各派驻检察室把关注和保障民生生态作为工作落脚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宣传10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3000余人。共受理基层群众来信来访50次,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成功化解上访苗头事件5件。他们还结合派驻乡镇检察室辖区内发生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村干部及村小组长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政策,逐步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今年,12个派驻检察室全部建立了定点检察宣传栏,运用群众喜闻易乐及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预防和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农民群众生活中,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同时,检察室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预防活动,比如龙虎山景区检察室向景区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近两年涉及12个部门、45个项目的4200余万元民生生态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使得景区运营更加公开透明。
该市两级检察院把服务生态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分析、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生态建设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正致力把生态检察工作打造成该院的工作亮点,以求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