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未检+”模式获肯定

13.06.2016  14:04

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作为江西省检察院确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院,运行两年来,探索实施适合鹰潭未检工作特点的“未检+”工作模 式,取得良好效果。6月2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该院未检科集体和科长傅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等配套工作机制,与法院、司法局、公安机关等分 别合作签订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构 建了未检工作的完整制度框架。

  该院与鹰潭市第一小学、鹰潭市奥科外语学校等四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社区开展送法活动16次,发放宣传资料 10000多份,受教育者达万余人次。与香港缤果运营集团、远东药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合作设立了“起航”社会观护基地,将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无监 护条件的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纳入观护基地接受帮教、考察,尽可能减少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适用羁押措施,并为外来未成年人学习劳动技能、及时融入社会创造条 件。集中管辖以来,已对3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

  在这里,不仅有一支整合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力量成立的10人合适成年人队伍,还有未成年人维权热线、QQ信箱,创建了涉罪未成年人专属的网络帮教QQ空间——“护苗网络管理社区”,目前被不起诉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在新媒体传播背景下,该院主动适应形势,开通“月湖未检”微信公众号,以图解新闻、专题策划、H5等形式,创作了“未检小船扬帆起航”等新媒体作品,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在社会上取得较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