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检察室+”助力生态检察工作

14.07.2016  02:06

自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以来,鹰潭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进行了全面动员,结合生态检察的工作要求,确立了“检察室+”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以“三个小专项”(水生态、农生态、林生态)为引领,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搭建生态检察平台。契合鹰潭地域特点又兼顾现实基础的原则,从现有的12个基层检察室中优选出4个检察室,将其打造为常设的专门生态检察室,建成了“1+3”生态检察基地,形成了“一室多站N点”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市院在龙虎山建立“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基地”,重点打造龙虎山生态检察室,以龙虎山为基地,加大对外辐射力度,将生态检察与派驻检察室工作融为一体,通过开展查办、监督、预防等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努力打造鹰潭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基层院根据各地区域特点和政策取向,重点建设打造一个生态品牌检察室。贵溪市院经与林业部门协商,确立了阳际峰生态林基地所地贵溪市金屯派驻检察室为林生态检察室。余江县院根据查处涉农领域职务情况,确立了余江县锦江镇派驻检察室为农生态检察室;结合信江(余江段)洞门底采区非法采砂案件查办情况,确定了平定检察室为水生态检察室。其他派驻检察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个生态小专项开展工作,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生态检察工作布局。

构建生态联系机制。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有尽时,但生态检察工作无终点,关键是要形成生态检察工作长效机制。为此,各生态检察室一方面是注重“内”机制建设,构建了与本院职能部门横向联合、上下级纵向联动、生态监督案件专人优先办理的联合联动机制3项。在办理王某兴、王某华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生态检察室主动将线索移送给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反渎部门又根据民行部门定损情况对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展开初查,“一案三查”的做法实现了打击犯罪与恢复性司法的无缝对接和生态环境修复有径。另一方面是注重“外”机制建设。主动向市四套班子汇报生态检察室工作并赢得重视支持,市委政法委高位协调推动,构建了与法院、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外部联络协作机制4项,建立了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市直六个行政执法单位分别邀请该院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站,市农业、林业、水利部门也主动要求在“农生态”“林生态”“水生态”检察室建立农、林、水系统的法制教育基地,各基层院也建立了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生态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了以机制建设推动生态检察室“三个小专项”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严惩破坏生态案件。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办案来推进、落实。各院以生态检察室为平台,围绕保护水生态、农生态、林生态,积极实施“三个小专项”工作,全力查办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余江县院派驻锦江农生态检察室办理的系列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省委和省院主要领导的关注和肯定。近期查处的农口系统窝窜案,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月”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极介入央视暴光信江河非法采砂事件,积极参与全市河道采砂整治,对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展示初查,努力让鹰潭人民的母亲河更加清澈透明;通过挂牌督办的方式,排除阻力,督促余江县公安局将违规排污造成余江县饮用水水源中断1天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余江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立案侦查。今年2月,市院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在南昌铁路局鹰潭机务段院外水沟有油状物液体,还伴有浓烈的柴油气味。生态检察室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协调市环保部门,查明事件,并立即督促该机务段采取得当措施及时处置,避免了泄漏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水体污染。据统计,2015年8月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对生态领域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32件35人,法院判决39件42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8人,占查办的全部职务犯罪案件56.72%,案件办理数位居全省前列。在此基础上,将生态检察工作从刑事领域延伸拓展至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充分运用支持起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手段,着力减少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办理民事行政领域生态监督案件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