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改革

21.06.2019  10:41

    本报鹰潭讯 邓群群、刘华辉、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陈雪红报道:日前,鹰潭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通报。

        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印发

        该市先后4次对全市环保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结构、经费保障、监测监察机构收入和支出情况、资产情况、监测用车及保障情况以及借入、借出和聘用人员安排意向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上报,3月26日《鹰潭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委编办同意备案后已正式印发。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上划工作,统一指导各区(市)生态环境系统划转相应职责,先整合再上收,指导区(市)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更名、挂牌等垂直改革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11个

        整合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和粮食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组建市生态环境局。1月14日,鹰潭市在全省实现了地市级生态环境局第一个挂牌,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多次请示汇报、部门沟通协调,内设科室由原5个增加到了11个,实现翻番;行政编制由12个增加到20个,实现了大幅度增长。

        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整合原环境保护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国土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等执法职责,组建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鹰潭市生态环境局管理,负责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指挥。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在充分征求了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后,结合与省内外兄弟单位沟通的意见建议,完成了《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于3月29日正式印发。

        下一步,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兄弟设区市、各有关部门沟通,认真听取意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时间表,分工协作,凝聚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