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设财政专用账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2.2013  18:08

  本报鹰潭讯记者刘勇报道:昨日,记者从鹰潭市政府获悉,该市财政将安排200万元,设立应急周转金专户,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以下简称保障机制)。

  按照保障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责任。

  据悉,鹰潭市财政将安排200万元,设立应急周转金专户,由该市劳动监察机关用于应对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此外,县(市、区)财政也将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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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