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老公未如约签离婚协议 或欲打官司争权益

10.07.2014  16:47

  近日,黄奕和黄毅清的离婚事件再出新风波。黄毅清在微博晒出“离婚协议书”,表示已与黄奕完成离婚手续。对此,黄奕工作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两人确实已经自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谈妥孩子的抚养以及其他问题,但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表示已完成离婚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需要完成。在7月9日双方本约定到法院完成离婚裁决的日子里,黄毅清单方面失约,使得离婚手续无法正常进行。

  据黄奕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透露,黄奕与黄毅清双方确实已经于7月4日自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等同于离婚。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同时提交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资料;或双方在拿到法院批准生效的准许离婚判决书,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拿到离婚证后,双方才算真正解除了婚姻关系。7月6日,黄毅清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离婚协议书,并声称已完成离婚手续。在法律程序尚未走完的情况下,其说法显然并不成立。

  在当天发布的微博上,黄毅清表示,将和黄奕“法院见”。而在7月9日上午9时,黄奕到法院等待黄毅清时,对方迟迟没有现身,期间黄奕及工作室工作人员不断联系黄毅清本人及其律师,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这导致两人的离婚程序无法完成。“对方应该是希望可以通过离婚诉讼以便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据知情人透露。

  9日上午,黄毅清还在微博转发黄奕接受香港媒体的报道,怒斥黄奕无能力带孩子,并称从照顾孩子的阿姨处得知,黄奕每天都不许孩子出门,女儿天天见不到阳光。知情人透露称,“黄毅清就是拿孩子当武器,实则是根搅屎棍,你不让我痛快,我也把你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