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槐:依法治校是学校发展内在需求

29.07.2016  05:05

江西广播网7月28日讯: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不同于普通大学,是由省级电大、市级电大和县级电大构成,学校与大学、行业、企业等建立的合作办学联盟。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合作”的体制机制。今天的“法治校长访谈”,请听江西台记者黄茹对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黄平槐的专访。

记者:黄校长您好,您提到依法治校,是学校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什么这么说呢?

黄平槐:比如说我们江西电大,上有中央电大国家开发大学,下有市级电大有县级电大,这几层电大之间是不同层级的法人,它的本质是不同层级法人的合作办学,因此我们就在想同层级法人的合作办学一定要有合作办学的协议,去维系它,去保障它, 否则的话这个体系就很可能失去规则失去保障搞乱秩序。

记者:您觉得依法治校在我们办学的过程中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黄平槐:它除了维持我们的正常运转之外我感觉最大的一点还是让我们能够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我们江西电大跟各市级电大之间,市级电大和县级电大之间都签订了合作办学的协议,依法依规依约地开展办学活动。协议的主要内容无非就是共同的原则是什么,我们不同的职责是什么,有哪些是底线和红线是需要把握住的,哪些义务是需要履行好的。

记者:我们学校在风险管控方面出台了实施方案,它发挥了一些什么样的作用,解决了什么问题吗?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黄平槐:我们依法决策这块是我们依法治校的一个重点之一,其中一个制度就叫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度,让我们全校上下都能够把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作为一个很重要的界限,第二个就是可以对我们办学的市场和我们办学的过程,进行一个更加有效的监督。第三个可以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办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