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燚:别让个人私欲害了微商

17.07.2015  11:58

  龙凤区一名女微商“别出心裁”,她把淫秽视频当成商品,在微信朋友圈里公然出售。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她疯狂招收“下线”代理,声称月收入万元,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有十余名代理和会员,加入了她的视频群。目前,涉案人员中4人已被拘留。(7月16日央广网)

  微商起源于代购,兴盛于面膜,继而出现了品种多样,涉及到衣食足行的各色微商。有自建品牌的,有代购海外商品,还有国内旅游业等等不一而足,但笔者没有想到,还有出售淫秽视频的。不禁让笔者冷汗直冒,别让个人私欲害了微商。

  不可否认,在微商中的确有一些害群之马。比如没有试过产品就直接代理,最后发现是假货,让亲戚朋友骂的狗血淋头的。比如,不法商贩山寨名牌,利用微店进行兜售的。可是,这能说明微商的圈子是坏的吗?笔者认为,这并不能说明微商的圈子不好,反而说明他与现实很接近。无论是在现实购物,还是在淘宝购物,或者是在微店购物,我们都有可能面临经销商的虚假广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所以,最重要的是维权。

  因此,笔者建议,腾讯公司作为微商的推行者应该有责任对微商的一言一行,对微店的品牌维护,不定期的对各家微商微店产品抽查,对店主身份不定期的进行重复核实,从而,在微店平台上,减少歪瓜裂枣。

  其次,微店店主应该自律。比如炒粉加白菜的杂货铺的店主,走的是直销路线。店内产品展示作用大于销售作用,通过朋友圈介绍好产品给朋友,并进行线下交易。他的微店产品不多,却都被他亲测,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这也符合了微商的初衷——对好商品分享,从而产生价值。再比如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今年油桃增收约三成,但由于价格下滑出现大面积滞销。返乡就业的几名80后大学生利用他们创办的微店平台帮助桃农在网上找销路,并联系快递公司开通快速发货绿色通道,10天销售油桃数百吨。

  这些微商微店都给人们传递了正能量,一个是通过优质商品的分享获得个人销售的口碑,并更加巩固了和周围朋友之间的亲密关系。一个是通过网络平台,解决乡亲父老的经济麻烦,这是大爱。

  最后,笔者认为微店还应该建立有效的举报渠道,通过买家举报,形成全民都是监督员的微店氛围,有利的对不法份子进行打击,提高犯罪成本。公安部门也应该不定期介入,对被举报过的当事人进行一定时期的监督,从而杜绝犯罪分子换个马甲故技重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