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大主任黄牡香调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9.06.2015  19:08

  6月26日上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黄牡香深入市检察院实地调研,并召开全市政法信访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研约谈会。市公安局长吴建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智勇陪同调研并出席约谈会。

  会上,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和市信访局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和自身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汇报。

  黄牡香在讲话中指出,抚州市政法信访部门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行动迅速、认识深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希望大家按照省委和市委要求,一以贯之地学习好贯彻好,一如既往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推进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她强调,全市政法信访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明确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的表态,关键在于行动,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真抓实干,动真碰硬,营造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围和环境。(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