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兼职给小偷带路 每次赚200元
[ 摘要 ]店老板崔某的一部苹果手机在其店内被一名男子盗走,崔某辨认出民警提供的视频截图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正是盗窃他手机的男子。
男子一前一后走进新站区一家过桥米线店,一男子分散吧台前店员的注意力,另一男子分两次拿走吧台上的两部手机。这是这家米线店老板提供的高清摄像头记录下来的一段影像。这段影像可以清楚地看清两名男子的面容,也就是通过这段影像,新站公安分局刑警队破获了8月4日在这间店里发生的一起盗窃案。记者从新站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涉案的3名嫌疑人已被批捕。
两男子唱双簧拿走手机
8月4日傍晚7时多,受害人蒋某报案称,他的两部手机放在自家吧台上被人偷走。他还提供了店里高清摄像头拍摄的一段录像。
这段录像显示,当天下午6时,两名男子一前一后进入这家过桥米线店。“当时两个人装作不认识,前面那个人指着柜台上的一瓶饮料让我拿给他”,蒋某只顾着拿东西,完全没有注意到吧台上的手机以及站在后面的那个男人。
从录像中可以看到,就在蒋某转身拿东西之时,后面的男人迅速拿走了吧台上的一部手机。当蒋某转过身时,拿手机的男子又指着柜台后面让蒋某给他拿东西。这样一来一回,蒋某几乎忘了他放在吧台上的手机。
就在这时,前面那名男子继续让蒋某拿柜台上的东西,后面的男子顺手又拿走了吧台上的另一部手机。随后,两人又一先一后离开米线店。随着两人的离开,录像也就此结束,“至于他们俩出门以后怎么走的,我就没在意了。”
视频截图找到另一受害者
民警立刻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和分析,在对街边人员的走访过程中,民警了解到,有人曾经看到两人当时出门以后上了一辆银色的轿车。民警初步分析,这起案件的作案人最少有3个。
然而,单靠清晰的视频截图根本没有办法在人海中找到这两个人。办案民警分析:“既然这两个人能这么熟练地进入店内盗窃,应该是个老手,是老手就肯定之前有过受害者,受害者或许因为一部手机价值不大就没有报警了。”
民警于是带着清晰的照片逐一走访,调查是否有同类案件发生。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在新站区铜陵北路的一家汽车用品店里发现了一起隐案。原来,就在8月22日,店老板崔某的一部苹果手机在其店内被一名男子盗走,崔某辨认出民警提供的视频截图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正是盗窃他手机的男子。
隐案牵出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崔某记得,当时他和这名男子交谈过,男子操着一口皖北口音,而且崔某还看见男子是乘坐一辆银色的轿车逃离了现场,“我当时还刻意看了一眼他的车牌号,是皖A?758C”,崔老板说他不记得中间的那个字母是什么了。
随后,民警调出全市号牌为皖A?758C的车辆,发现符合条件的银色轿车一共有5辆,且5辆分属于不同的品牌。
为了确认作案车辆,民警找来这5个品牌的轿车进行对比,并做侦查实验,最后确定嫌疑人使用的车辆应该是银色的比亚迪 F6轿车。民警通过交管系统确定该车车主为刘某,亳州人,这一点与受害人崔某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操皖北口音完全吻合。
视频截图与微信头像完全吻合
民警继续对刘某进行侦查,他们从刘某的手机通话单中发现,8月4日当天,刘某与两个号码有过比较频繁的联系。想到最近流行的微信可能会与手机号码进行绑定,于是民警利用微信搜号码的功能,将嫌疑号码一一搜索尝试,终于搜索到其中一个微信名叫王某某的男子的照片与嫌疑人非常像。
“当时他的微信头像是一张和家人的生活照,脸能看得很清晰,我们对比了一下监控视频的截图,这个人的特征很明显,基本上就能确认是他了。”随后,民警查出王某某在案发期间曾经与一名叫陈某某的人同住在一间宾馆。民警顺势调查出陈某某的身份信息,通过对比,确认了陈某某即为王某某的同伙,两人共同实施了8月4日在蒋某店内的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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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获取3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立即对他们进行了布控。9月21日晚9时多,新站公安分局刑警队民警在瑶海区站前路某旅馆内,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嫌疑人王某某和陈某某听说刘某被抓后,迫于压力也相继自首。
据3人交代,他们都是亳州人。刘某在合肥开黑头车多年,对合肥的地形非常了解。同乡陈某某和王某某来到合肥找到刘某,让刘某带他们去一些监管比较松的沿街店铺实施盗窃。刘某主要负责开车接应,陈某某和王某某主要实施,事成之后,刘某会分到两三百元。
目前,涉案三人已被批捕,瑶海区法院即将对3人进行判决。(周云龙、赵亮、韩婷 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