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改革
21.09.2016 17:1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9月13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联席会议,黑龙江省副省长王爱文出席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工商局局长张显丰介绍了推进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自9月15日起,黑龙江全省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全面实施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统计登记证,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黑龙江省去年7月1日率先推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实行“一照一码”。截至2016年8月底,全省累计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3.3万份,其中新登记7.8万份、换发营业执照15.5万份;已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占存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54.7%,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1.09.20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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