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鼓励企业生产儿童专用药品剂型

31.05.2014  15:35

小儿慎用”、“小儿酌减”、“四分之一片”,在不少药品的说明书上,遇到儿童适应症及适宜用法用量时,常会看到这样模棱两可的说法。今后,药品的儿童适宜剂型、规格有望出台,并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近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为鼓励企业参与儿童专用剂型规格药品的生产,《意见》在保障生产供应方面提出,今后儿童专用剂型可单独列出规格品种,不受成人药品定价水平影响。同时,对儿童适宜的剂型研究制定较为宽松的定价范围,以鼓励企业参与生产。

为进一步降低家长购买时的药品价格,意见指出,将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对部分临床必需但尚在专利保护期内的进口儿童用药,探索建立价格谈判机制,推动降低药品价格。

针对药品缺乏儿童用药数据的情况,《意见》中提到,今后将探索建立新药申请时提供相关儿童临床试验数据及用药信息的制度。对已上市品种,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及时补充完善儿童临床试验数据。

同时,发挥专业协会的学术优势,总结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制定儿童用药指南,引导企业修订药品说明书。(记者 刘洋)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