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四管齐下”贯彻落实《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23.11.2015  16:53

  一是认真领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权力清单,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高起点谋划“十三五”县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县政府于2015年4月印发《靖安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将该县宗教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推进靖安“禅宗文化大县”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促进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增进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保障了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促进了社会、家庭和谐。四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乡(镇)、村(社区)、组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积极、稳妥解决涉及宗教事务的一些问题。

  (供稿:靖安县民宗局陈翔 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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