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干出新样子

14.04.2020  22:21

● 本报记者 熊灵 杜宁

  阳春的赣鄱大地,百卉千葩,万物竞发,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4月10日,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按照会议日程,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与会人员分成四个小组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热烈讨论《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举措。

  分组讨论上,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表明省委对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字上下功夫

  省政协委员,景德镇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隽说,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再次深刻认识到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实施意见》把近年来政协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提升为制度,在高度和力度上有所加强,注重开展探索性工作。”

  “至少一次、1-2次……”赣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刘文华认为,“《实施意见》在健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方面有定性也有定量的要求,强化刚性约束,有利于开展工作督查。”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在“”字上下功夫。《实施意见》明确,政协协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省委和省政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体制改革……对此,省政协委员,赣州市政协主席刘建平建议,“省政协主动推动与省委省政府议事规则的修改完善,落实好协商机制,以便市县层面学习贯彻。

  省政协委员,宜春市政协主席陈荣说,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按文件要求,把握好“”,补齐民主监督“短板”。

  省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辜清表示,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专委会是专门中的专门,要加强专委会工作,确保“”出特色、“”出质量、“”出水平。

把握好中心环节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省文联党组书记郑翔表示,面对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必须发挥好人民政协制度优势,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这次抗击疫情,全省文艺界委员创作了各类作品,为战‘疫’凝聚了强大精神力量。

  说到抗击疫情,省政协常委,省侨联主席张知明动情地说,“国内疫情爆发之初,省侨联积极发动海外侨胞收集捐赠防疫物资,有的人开车一家店一家店扫货寄回国内;现在国外疫情持续蔓延,我们积极联络为海外侨胞提供防疫物资,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祖国的温暖、家乡的温暖。携手克服困难的暖心互动,就是凝聚共识的生动实践。

  省政协常委,省台联会长徐友洪认为,贯彻落实会议、文件精神,就是要把中央对台工作的要求与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结合起来,“宣传好我们的政策和发展成果,求同存异,凝聚共识。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实施意见》中关于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要求多达七条,既有正面激励,又有负面约束。

  省政协常委,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陈敏说,统战部门要落实好文件精神,在委员队伍建设管理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作为一名新委员,又是共产党员,我一定要在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功夫、作表率,在重要问题上敢于发声,积极作为。

  “要宣传好强化委员责任担当中的激励措施,建议推广成为我省各级政协委员的普惠性政策,充分激发履职的内生动力。”多位同志不约而同建议。抓好落实是关键

  《实施意见》要求,要着力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问题。“九江市政协通过协商履职解决了很多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陈年烂谷子’的事情。”省政协委员,九江市政协主席杨小华说,贯彻《实施意见》,市县政协要把协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更多关注解决民生问题,力争做到党委政府想不到、看不到、听不到的,政协要通过协商、调研做到最好。

  省政协常委,省科协党组书记罗莹建议,地市政协在代拟各地《实施意见》时,切忌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文件,更好指导实践、开展工作。

  省政协常委,农工党省委会主委史可说,农工党省委会将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勇争先、作示范”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努力把农工党全省组织的工作摆到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全局中来思考,摆到省政协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中来谋划,认真履行人民政协参加单位职能。

  省政协委员,抚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韦萍说,将对照《实施意见》,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政协选好委员,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管理,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配备工作。

  省委办公厅督查专员李绪先说,省委办公厅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协助省委会同省政府、省政协将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落实落细、更具针对性;建立健全联合督查机制,抓好提案办理工作。

  大家建议,把《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实施半年至一年后,就落实情况开展专门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