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低价购物团,不应是一条死路

07.05.2015  11:21

  云南游辱骂游客的视频疯传网络后。视频曝光后,社会舆论首先对准了这位导游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关于“低价团”对游客、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整个行业影响的思考也愈加深入。据悉,云南骂人导游陈春燕这次带的团,就是1元购物团。

  (5月6日中国新闻网)

  云南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激怒了公众,职能部门也从快从严查处了肇事游客和涉事旅行社。游客面对嚣张骂人的导游缘何忍气吞声?随着调查的深入,“代价团”的浮出水面,原来,导游陈春艳本身带的就是1元购物团,难怪游客在维权时底气不足。于是,舆论的矛头从导游职业道德转移到了非议“低价团”上,甚至封杀“低价团”的呼声渐起。

  低价购物团真的只有死路一条吗?笔者并不这么认为。观赏美景确实是游客旅游的第一目的,但也有很多游客把购物视为旅游第二目标。纯游玩的旅游团就不说了,就有购物意向的游客而言,游客在哪购物都必须让商家赚钱,定点购物,商家让利导游,降低了旅游成本,旅行社因此而降低团费价格,也理所当然。所以,旅行社将他们组成购物团,游客既购物又低成本旅游,也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再者,导游安排旅游途中定点购物,有利于购物时间的安排和对团队从容的管理,未尝不可。

  但需要强调的有两点:其一,导游应保障游客所购商品货真价实,否则,导游负连带责任。其二,导游应确保游客购物的自由性,不得强迫购物。即便如此,还有很多细节应该在合同在要细化,比如,应当在合同中设立每个游客的购物底线或团队购物总额,这样做是为了保障旅行社和导游的利益,否则,购物旅游团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另外,如果某游客没有中意的商品,允许购物费用转移给同行购物的其他游客身上,或者让游客放弃购物,补一定的差价。

  规范好低价购物团,可以让游客和旅行社双赢,剥夺游客购物的权益和自由,倒是不尽人性。2013年新《旅游法》公布后,一些导游因没有满足游客购物需求遭投诉,可见一棒子打死购物团也有负面效应。若导游自由游客不限时间不限地点随意购物,势必给导游管理旅游团造成不便。购物旅游团有其存在的现实性与合理性,一棒子打死不是最优选择。需要一再重申的是:我们应当在如何规范低价购物团上下一番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