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采取措施引导林地有序流转

04.04.2014  10:11

      近年来,龙南县在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种林地流转模式,搅活了林地使用权,提高了林地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

              一是积极引导,确保利益。设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为林地流转提供导向和服务。出台《龙南县森林资源流转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以提高林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林产品优质率为主要目标,提高林农林地流转积极性。为维护林农正当权益,林地流转时必须严格按照流转程序办理,必须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依法与农户签订合同,并及时做好变更登记,防止出现纠纷,损害林农利益。

                二是资金奖励,大力扶持。重点扶持产业大户,为激发产业大户扩大经营规模,出台了一系列的资金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效益化发展;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花卉苗木、工业原料林、杉木丰产林、高产油茶林、笋竹两用林等产业大户予以重点扶持,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倾斜国家项目补助资金;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对带动力强、年产值高的龙头企业,列为县重点林业龙头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由县财政安排林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的贷款贴息、技改补贴、品牌创建、专利申请补助等。

三是优化环境,有效流转。提供技术指导,用于杉木丰产林、高产油茶林、笋竹两用林、花卉苗木培育的技术研究,新品种对比试验、示范和推广;开辟“绿色通道”,对在流转后的林地范围内建种养、管理房屋、开辟林道等基础设施等,县有关部门从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提供贷款扶持。对集中连片流转经营林业产业的,除为其提供信贷支持外,还给予贷款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