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因拮据盗挖骨灰勒索钱财 后为脱罪谎报警情自投罗网

03.03.2016  18:08

日前,龙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顺藤摸瓜,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成,破获一起盗挖骨灰敲诈勒索案。

2016年1月10日,该局刑侦大队接到桃江乡某村朱某报案称:其父亲坟墓里的骨灰盒被人盗挖走,对方要其付4万元钱赎回骨灰,并称要先转账。接报后,刑侦大队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经工作,办案民警查明嫌疑人所持电话131*系广东佛山号码,机主登记信息为一叫叶某的龙南籍男子,但经调查,持机人并非叶某。

春节后,嫌疑人又主动与朱某联系,催促朱某转钱赎回骨灰。据此,民警以朱某朋友的身份主动与131*号码联系,与对方交涉“赎”回骨灰之事。在取得对方信任后,为“引蛇出洞”,民警要求与对方见面交易。在民警的巧妙周旋下,嫌疑人最终同意各派一人骑摩托车见面交易,时间地点由他定。当晚9时许,嫌疑人提出到桃江乡往全南县龙下乡方向的野外见面交易。因交易时嫌疑人持刀不准民警靠近,最终民警以一袋“钱”换回骨灰。嫌疑人乘夜色逃离现场,而埋伏在周边的民警经追击搜索嫌疑人未果,但在附近村庄找到嫌疑人丢弃的摩托车,进而循线查明嫌疑人为桃江乡的朱某成。

2月26日上午,自作聪明的朱某成为“洗清”罪责,销毁作案用衣物、手机等“证据”后,自行到桃江派出所报案称其摩托车昨晚被盗,车上4万元现金同时被盗。办案民警获悉情况后,迅速将朱某成控制并审讯。审讯伊始,朱某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民警巧抓心理,最终攻破其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供述了盗挖骨灰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6年1月6日左右,犯罪嫌疑人朱某成在百度贴吧里结识林某(于都县人,在逃)等三人,因经济拮据,共同商议盗挖骨灰敲诈勒索钱财事宜。1月9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成、林某等四人窜至龙南县桃江乡某村一山上将朱某父亲的坟墓挖开并盗走骨灰盒,再用网上买来的手机卡发短信给朱某敲诈4万元,可未谈妥。春节后,朱某成因与林某等人失去联系,便独自继续实施敲诈,直至事情败露被抓。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成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