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及近期四起煤矿较大事故通报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15〕109号
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
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及近期
四起煤矿较大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及近期四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5〕10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并就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23起,死亡37人,其中重大事故一起,较大事故一起,安全生产指标已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特别是上饶县永吉煤矿“10·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乐平矿务局涌山煤矿“2·2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和英岗岭矿务局桥二煤矿“10·28”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充分暴露出红线意识薄弱、底线思维动摇,“重生产、轻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是煤矿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清醒认识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给煤矿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通报精神,深刻吸取通报中5起事故以及我省上饶县永吉煤矿“10·9”重大事故、乐平矿务局涌山煤矿“2·28”较大事故以及英岗岭矿务局桥二煤矿“10·28”涉险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二、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迅速行动,集中力量,认真落实通报以及《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要求,以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导向,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的要求,认真排查所有煤矿、矿井各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等,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创新检查方式,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狠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灾害、重点隐患,特别要盯住瓦斯治理、通风管理和水害防治等工作重点,严厉打击“三违”现象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进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严格验收。省安监局将会同江西煤监局开展督查。
三、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瓦斯治理和通风管理,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禁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等作业行为。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配备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井下探放水管理,一旦发现透水征兆,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全部人员。稳步推进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工作,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各项部署,合理安排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进度,全面完成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5〕99号),全面完成我省整顿关闭落后煤矿的年度目标任务。盯紧看牢停产停工矿井,确保所有停产停工矿井有专人看守,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现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请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大检查情况连同《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安监局,联系电话(传真):0791-85257187。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安监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