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获刑 2人无期最轻5年(表)

11.04.2015  10:24
原标题:7名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获刑 2人无期最轻5年(表)

人民网北京4月10日电 9日上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一审获刑16年。据统计,至此,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中,目前已有7人受审获刑。7人中,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最少为5年有期徒刑。

获刑的7名官员是: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广西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

7人中,王素毅和刘铁男二人均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7月17日,王素毅受贿案在北京一中院宣判,法院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12月10日,廊坊中院对刘铁男案一审宣判,认定刘铁男犯受贿罪,涉及金额3558余万元,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5人的刑期从5年至17年不等,分别为:童名谦5年、李达球15年、季建业15年、廖少华16年、倪发科17年。其中,除了童名谦是犯“玩忽职守罪”外,其它4人获刑罪名中都涉及“受贿罪”,且金额均超千万。而倪发科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廖少华还涉及“滥用职权罪”。

此外,在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江西人大原副主任陈安众和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二人案件已分别于2015年4月2日、2014年12月24日一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据媒体统计,还至少另有9人已被提起公诉,等待开庭受审。分别是: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

7名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已获刑

姓名 职务 一审刑期 罪名 受贿金额 被查报道时间 宣判时间 审理法院
廖少华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有期徒刑16年
没收财产130万元
受贿、滥用职权 1324万元 2013年
10月28日
2015年
4月10日
陕西西安中院
季建业 南京市原市长 有期徒刑15年
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受贿 1132万余元 2013年
10月17日
2015年
4月7日
山东烟台中院
倪发科 安徽原副省长

有期徒刑17年
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800万余元 2013年
6月4日
2015年
2月28日
山东东营中院
刘铁男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

无期徒刑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 3558万余元 2013年
5月2日
2014年
12月10日
河北廊坊中院
李达球 广西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

有期徒刑15年
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受贿 1095万余元 2013年
7月6日
2014年
10月13日
吉林延边州中院
童名谦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有期徒刑5年 玩忽职守 —— 2013年
12月18日
2014年
8月18日
北京二中院
王素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

无期徒刑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 1073万余元 2013年
6月30日
2014年
7月17日
北京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