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政策红包 看哪个惠及你
14日,我省召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通气会,22条措施当天一并抛出。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小平透露:“从江西情况看,今年一季度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8%,居全国第5位、中部第1位,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发展实现平稳开局。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回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江西实际,我省现提出22项措施。”
张小平说:“这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调动全省上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有效地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信息日报记者左阳天/文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降电价
下调工商业电价,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
据测算,平均降低工商业电价1.95分/度,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2.5亿元。
降气价
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实现工商业用气同价。
平均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0.17元/立方米,每年可减轻企业用气负担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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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缴费比例降1%
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降至0.5%。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持赣通卡通行费再优惠2%
对持有赣通卡的货运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储值卡优惠5%、记账卡优惠2%),再增加2个百分点(暂定执行一年)。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计费标准由每车每公里1.6元降至1.15元。推进物流企业(个体运输业户)普货道路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
减少涉企收费
收费项目清减率要达70%
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收费项目清减率达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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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贷支持
扩大信贷规模,争取全年新增贷款2500亿元以上。优化信贷结构,确保今年制造业贷款增速和增量高于去年。全年“财园信贷通”发放贷款300亿元,“财政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100亿元。将工业园区外的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企业上市省财政补助500万
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上市企业所在地政府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扶持工业企业发展
加大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力度,重点对新增用电量较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行业优强企业给予奖励。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今年25.22亿度直供电交易合同,减轻企业电费负担。
鼓励企业壮大规模
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拖延工期要列入“黑名单”
今年重点协调推进88个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带动作用大的重大项目。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参建单位予以表彰鼓励,将拖延工期、不讲诚信的参建单位列入信誉评价“黑名单”。对省重大项目调度会明确的项目用地,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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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除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仍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之外,其他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审批。凡省级核准的投资项目,企业通过全省网上并联审批系统申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
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各项财政补助资金要在收到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达。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各市、县(区)要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坚决杜绝资金滞留。
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进度
提前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
在国家下达今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的基础上,提前实施13万户左右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省财政安排15.2亿元,对提前实施的改造任务,中央和省财政补助部分由省财政先行统一垫付;新增县财政配套补助1.6亿元,由县财政先行垫付。
张小平表示:“预计国家今年下达我省17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今年提前实施13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合计30万户,按每户需投入15万元以上测算,可带动农村建房投资450亿元以上。”
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
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环鄱阳湖和重点流域的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和运营达标。省财政安排1.92亿元,对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项目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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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确保今年新增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在5月底前全部开工。支持企业采取租赁荒山荒坡的方式建设光伏电站,降低企业投入成本。
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
出台江西省“互联网+”行动计划,设立省级专项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孵化、初创企业补助、商业模式创新等。
培育消费热点
设15亿元养老产业发展基金
对组织境外及省外包机、专列来赣的旅游企业进行奖励。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保障供应。设立首期15亿元的养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促进住房消费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争取国开行贷款150亿元以上,确保年内完成16.3万户改造任务。推行保障房建设“以购代建”、“以租代建”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政策,推行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一体化”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购房应贷尽贷,力争上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70%以上、年底达到90%以上。
扩大外贸出口
扩大省级外贸发展基金规模,对今年省产品出口前50位且保持增长的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强化招商引资工作
以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招商为重点,在全省组建30个重点产业招商小分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招商活动,确保每个月举办1次以上较大规模的对外招商活动。
鼓励创新创业
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业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科研院所在编在岗科技人员在按要求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前提下,可依法利用本人及所在研发团队的科技成果在岗创新创业。大力发展小额担保贷款,提高贴息贷款额度,其中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企业最高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等)最高400万元。各市、县(区)要落实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25%、促进就业基地按75%比例配套的贴息资金。
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加快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建设全省“三证合一”登记统一信息平台,年内实现“一证一号”。开通“创业咨询一点通”服务平台,为创业提供“一站式”全程咨询服务。
支持创新创业园区和标准厂房建设
在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区,鼓励新建统一规划、功能配套的标准厂房,省财政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市县财政每平方米配套补助50元。对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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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缴费比例降1%
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降至0.5%。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持赣通卡通行费再优惠2%
对持有赣通卡的货运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储值卡优惠5%、记账卡优惠2%),再增加2个百分点(暂定执行一年)。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计费标准由每车每公里1.6元降至1.15元。推进物流企业(个体运输业户)普货道路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
减少涉企收费
收费项目清减率要达70%
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收费项目清减率达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