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发放2014年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13.28万元

06.01.2015  11:06

新年伊始,永修县林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发放2014年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13.28万元。

2003年、2005年和2006年,该县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5063亩。补助标准是每亩退耕地每年生活费105元,管护费20元。生活费直接补助给原退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管护费与管护任务挂钩,退耕户自退自管的,由退耕户享受管护费补助,退耕户委托或转让他人管护的,由退耕户与管护责任主体协商并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费补助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