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月全面试点“营改增” 明年底前月销售额2-3万可免增值税
26.04.2016 12:35
本文来源: 江西省统计局
5月1日起江西省和全国同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
据悉,增值税起征点为,按期缴纳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缴纳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另外,此次“营改增”全面推行还有优惠政策。即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2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本文来源: 江西省统计局
26.04.2016 12:35
故
事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