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出炉 35家餐饮单位被警告

20.12.2013  18:01
  中新网江西新闻12月20日电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省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49起,结案101起,执行罚没金额33.88万元,约谈被抽检单位责任人14家,对35家餐饮单位给予警告。

  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江西省组织了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抽检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餐饮制成品、餐饮具三大类15个品种,2835个批次样品,检验项目涉及生物性危害因子、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化学物质、表征指标和有毒有害元素等共计94项,其中240批判定不合格,平均合格率为91.53%。自制火锅底料、生活饮用水、元宵、粽子、月饼合格率均为100%、食用植物油的为98.00%、煎炸用植物油的为96.50%、小麦粉的为96.35%、腐竹的为96.81%、油炸面制品的为95.00%、非发酵豆制品的为94.77%、消毒餐具的为94.50%、大米的为92.00%。

  据介绍,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覆盖了11个设区市城区、部分县,场所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从抽检结果来看:食品原料方面,小麦粉、腐竹和辣椒粉中均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现象;大米中7.5%镉超标。餐饮单位自制成品方面现制饮料中生物性危害因子超标,现行的判定标准GB19297-2003对餐饮环节的现制饮料适用性不强,这是导致菌落总数超标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提示餐饮单位要注意环境卫生和加工制作容器的清洗消毒;油炸面制品、非发酵豆制品中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现象依然存在;煎炸用植物油存在使用酸败油和油脂过度使用现象。消毒餐具方面,5%大肠菌群超标。节日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元宵、粽子和月饼合格率均为100%。抽检结果显示,辣椒粉和现制饮料的平均合格率不到90%,表明现制饮料问题较多。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49起,结案101起,执行罚没金额33.88万元,约谈被抽检单位责任人14家,对35家餐饮单位给予警告,涉及到其他食品监管环节的已转交相关部门追踪溯源,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部门,其余案件正在核查取证,依法查处中。

  本次抽检发现江西省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餐饮单位制成品和餐饮用具中生物性危害因子超标,说明餐饮单位在原料贮存、环境卫生、加工制作及成品存放等环节没有严格规范操作,造成污染,要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二是食品原料和制成品中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要加强日常监管,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原料的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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