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10年受贿2454.4万元终审获无期

05.06.2014  19:45

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因从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间受贿2454.4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昨天记者获悉,其上诉后,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据了解,陈柱兵索贿情节严重,被索贿公司包括北京三元公司,同时他还在被派援藏期间向藏企索要贿赂。

陈柱兵被控涉嫌9起受贿,数额总计为2454.4万元,与其共同受审的还有另外5人,其中既有向陈柱兵行贿的企业工作人员,也有陈柱兵受贿的同伙。同时,陈柱兵在9项指控中,有6项都存在索贿情节。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柱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卜凡金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或由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柱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卜凡金被认定受贿罪,获刑14年6个月;其余4人分别判处12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陈柱兵等人提出上诉。其中,陈柱兵的上诉理由是认为量刑过重。市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案情回放

向三元等公司索取好处费155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9月至2009年11月间,陈柱兵利用其担任财政部企业司工业处干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承办或管理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另一名被告人黄某某,为湖南省怀化市某区获得冶金矿山独立专项资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获得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提供帮助,索取这些单位好处费共计155万元。

2009年4月间,陈柱兵伙同另一名被告人杨某,为四川某乳业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提供帮助,向该公司索取好处费共计345万元。

此外,陈柱兵在作为财政部援藏干部期间及援藏工作结束后,向多家西藏企业索贿上千万,并利用自己管理物联网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向多家科技公司索贿数百万。(记者孙思娅)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