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分传统村落获中央补助资金1.44亿元 48个村落每村300万元

19.05.2015  11:46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何柳斌报道:5月18日,记者获悉,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通知》,对我省纳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48个中国传统村落,按照每村平均300万元标准,统筹农村节能减排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省14400万元。

  据了解,中国传统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传统村落遭到破坏的状况日益严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迫在眉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2014年,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计划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中央财政考虑传统村落的保护紧迫性、现有条件和规模等差异,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支持范围包括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环境整治、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批复,2014年,我省有41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当年获中央资金1.23亿元。按照中央精神,已列入保护名录且获得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的,今年不再列入。下一步,我省将组织各地申报,待有关中央部门确定纳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具体48个村落名单后,再拨付相关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