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月CPI同比上涨2.5% 涨幅居全国第七

17.12.2016  21:09

11月各省市CPI指数(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江西CPI同比上涨2.5%,涨幅全国第七。

  16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进一步了解到,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1.9%;食品价格上涨4.9%,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4%。

  受天气降温,蔬菜价格涨多跌少影响,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上涨约1.14个百分点,拉动力达45.6%。

  据统计,鲜菜价格上涨16.9%,影响CPI上涨约0.4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6.6%,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9.3%,影响CPI上涨约0.29个百分点);粮食、鲜瓜果、蛋价略有下降;水产品价格上涨6.4%。

  另外记者注意到,其他七类价格“六涨一跌”,受江西医疗价格改革影响,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第一,为5.6%。

  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上涨4.3%,医疗服务上涨6.2%;其次为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4.7%。交通和通信类、衣着类、居住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分别上涨0.3%、1.7%、1.7%和2.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2%。(记者郑周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