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依法决定对乐平“5.24案”立案再审
28.04.2016 20:41
本文来源: 法院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本案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本文来源: 法院
28.04.2016 20:41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本案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