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回应:人均年可支配5.6万算“高收入”

26.01.2014  19:14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国家统计局官方微信“统计微讯”25日发文,回应网友对此前发布的 “城镇高收入组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6万元”的疑议。

  统计微讯解读文章指出,人均可支配收入代表家庭中就业者和未就业者的综合平均收入水平,不是就业者的平均收入。以三口之家为例,按照高收入组标准计算,全家可支配收入约17万元(3×56378元),家庭中2人就业,就业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8.5万元。

  统计微讯解读文章强调,国家统计局使用的可支配收入指标,是指从总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等内容后,可直接用于家庭消费或储蓄的那部分收入。高收入组是指,将城镇调查户按照家庭人均收入由低到高排序分成五等份,其中排位最高的那一组就是高收入组。换句话说,高收入组是指全国城镇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群体 (以户为单位),约有1.5亿人口,不是大家心目中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群体。城镇高收入组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6万元代表了全国相对高收入群体的平均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代表家庭中就业者和未就业者的综合平均收入水平,不是就业者的平均收入

  ■高收入组指全国城镇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群体,约有1.5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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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吐槽折射期盼

  据新华社上海1月25日电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389元。这一数据公布后,一些网友吐槽称“一年买不了北京、深圳两平方米房子”。

  “数字被吐槽的背后,其实折射的是民众对进一步增加收入、更多地分享改革成果的期盼。”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干春晖指出,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与收入增长应形成良性循环,将经济增长要从投资拉动转换到消费拉动,对价值创造进行新的分配,更好更快提高居民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