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2017年(7-10)月份能耗数据公示

24.11.2017  16:32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节能办对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进行公示的要求,及时客观的反映公共机构能耗情况,推进总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执法总队2017年7月至10月份能耗数据公示如下:

1、2017年用能建筑面积为2114.46平方米,用能人数52人,公务用车3辆,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的用电、用水、天燃气和公务车用油。

2、2017年(7-10)月总队能耗基本情况为:用电52553千瓦时,费用40213.56元;用水410立方米,费用1299.7元;天燃气304立方米,费用1240.32元;汽油2832升,费用17000元。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节能措施的落实和节能检查力度,特别是节电、节水、节油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节能各项管理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制。做好节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并认真做好总队公共机构能源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各项能耗数据公示的准确性。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