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完善财政体制 下放财力5.8亿元到县区

20.03.2015  12:36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何柳斌、实习生牛蕾报道:3月19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南昌市出台意见,提出要完善财政体制,适当将财力向县区倾斜,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经测算,这些政策实施后,南昌市级财政将下放财力5.8亿元到县区,从而进一步增强县区财力,调动县区发展积极性。

  据悉,南昌市此次财政体制调整,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市区分成比例。考虑到在个人所得税协税护税过程中,县区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的原则,南昌市将个人所得税的分享比例由市、区6:4分成调整为5:5分成。

  为支持区级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对城区、开发区、新区工业项目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南昌市将实行全额返还。与此同时,考虑到开发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大,对开发区、新区范围内的除工业项目外其他项目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南昌市实行市、区6:4分成;考虑到城区(含青山湖区)区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压力较大,对城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其他项目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给予城区10%的比例分成,各城区具体分享额度由市财政根据各城区情况进行统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