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全市拆违拆临55721.83平方米

02.07.2014  11:49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拆除省直单位违章建筑、临时建筑137处(已拆除115处,正在拆除22处),拆除面积55721.83平方米。

东湖区再拆1070平方米违建

  连日来,东湖区第二轮“双拆”行动快速推进:6月30日-7月1日共计拆除违建1070平方米,分别为省建设银行、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渔具厂、省电力物资公司等省直单位的所属违建。

    6月30日21点30分,东湖区组织董家窑街办对位于贤士二路56-64号的省建设银行违建进行拆除。此建筑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有6间,面积240平米,一直用于出租经营。此次拆除工作,得到了权属单位省建行及经营户的积极配合,在拆除前几天经营户已全部搬离。

  6月30日晚上10点,福州支路26号。东湖区双拆办、东湖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专业队伍成功拆除了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属违建。该建筑共6间约100平方米。拆除点位的余土已于7月1日凌晨全部清除完毕。之后,东湖区还将对拆除点位进行高标准的建绿透绿设计和建设,确保还绿于民。

  7月1日上午10时,彭家桥街办组织专业队伍拆除了文教路149号省渔具厂所属违建.据统计该处违建面积约280平方米。当天上午,位于文教路386号的省电力物资公司违建也得到拆除。区“双拆”办统计该处违建面积约为450平方米。

南昌青云机械厂拆除临建921平方米

  6月30日上午10点,洪都航空工业集团会同青云谱区“双拆”办、三店街办对位于洪都南大道150号临街第1栋、第2栋、第3栋南昌青云机械厂(原南昌钟厂)的36间(上下共42间)过期临时建筑进行拆除,面积约921平方米。

  3处临时建筑拆除前为店面,兴建于1998年,一层(局部二层),砖混结构,权属于南昌青云机械厂,主管部门为洪都航空工业集团。上世纪90年代因洪都大道改造扩建拆除了南昌青云机械厂部分厂房及办公用房。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经厂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于1998年兴建了该3栋临时店面。该3栋店面自建成到拆除前主要用于经营摩托车配件。今年省直单位“双拆”工作开展以来,南昌青云机械厂和三店街道领导上门反复多次耐心细致地向承租户宣讲“拆违拆临”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同时积极地帮助承租户寻找新的店面,得到承租户的理解与支持,并使得承租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搬迁。

    截至目前,青云谱区共拆除违建临建点位18处,拆除面积7501平方米。(黄文斌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