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中央财政4年投入16.9亿元治理海岛

14.01.2015  13:33

李姿阅制图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余建斌)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0年—2013年全国共征收海域使用金393亿元,纳入中央财政117.9亿元,共返还92.9亿元,用于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海洋执法能力建设等,约占中央海域使用金征收总额的79%。

为了遏制海域海岸带环境退化的趋势,整体提升海洋生态质量,国家海洋局开展了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效果显著。近4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6.9亿元,支持76个海岛整治修复项目,主要用于海岛生态环境修复、垃圾污水处理和基础设施改善等,先后在普陀山岛、内伶仃岛等海岛开展了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在菩提岛、刘公岛等海岛开展了沙滩修复与岸线整治,在南麂列岛、横琴岛等海岛开展了植被修复工程,在湄洲岛、大洲岛等海岛开展了周边红树林、珊瑚礁生态修复,在秦山岛、海坛岛等海岛开展了淡水资源养护工程。

目前已经实施的项目在改善海岛人居环境、保护海岛生态系统、扶持海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