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儿子替母还59年前所欠医药费 欠23元还672.9元

17.06.2014  11:39

我现将母亲1955年住院欠下的23元医疗费连本带息,和医院1957年及1959年发来的催缴药费函一并寄回医院,请多多包涵!”6月15日,赣州市立医院收到了这样一封曾经在该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儿子的来信。时隔59年的一封还款信夹带着现金,让看到此信的医护人员十分感动。

据了解,写信人是年过七旬的吉安市万安县五星乡益富屯早禾田村村民何锦山。1955年春,他的母亲林李妹曾在赣州市立医院治疗水肿瘤(大肚子病),由于当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要求提前出院的林李妹,在出院后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而所欠医院的23元医药费迟迟未能归还。当时年幼的何锦山并不知道母亲有这样一笔欠款。据何锦山给赣州市立医院的来信中说,他是近期在想念母亲并整理母亲遗物资料时,偶然间找到了两张来自赣州市立医院的“关于清理欠缴医药等费的函”。函中说:“林李妹同志来院治疗出院时尚欠用医药等费人民币贰拾叁元,迄今逾期,尚未付来,用特函查照,希速汇款归还!

何锦山在信中写道:“找到母亲当年住院治疗所欠的两次催缴通知单,作为儿子,我心中甚感内疚,为尽儿子的义务,我已按每月每元利率五厘,再按利息滚动一并,从1955年至2014年共60年计息并本金672.90元,已将此款及两次来函原件同时寄来,敬请查收。

赣州市立医院院长邓辉说,看到何锦山在事隔半个多世纪后寄信寄钱为母亲还医药费,心里非常感动!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勇于担当,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汇聚阳光的正能量。院方表示,他们只收取何锦山母亲林李妹当年欠下的23元医药费,并会找到何锦山本人,将剩余的钱退还给他。该院还与当地乡政府取得了联系,准备近期赴该乡镇进行义诊活动。(记者刘念海 特约记者曾正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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