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74条措施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新闻发布会现场
凤凰江西主持人提问
时间:2015年8月11日
地点:江西省展演中心新闻发布厅
主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商务厅
采写:凤凰江西李驭、彭文莉
8月前“晒”出行政责任清单、10月起推广实施“一照一码”、年内开通“信用江西”网站查询公共信用信息……8月1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西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投资管理领域改革、推进贸易管理领域改革、推进金融领域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完善专业监管制度等10个方面提出了74条具体措施。>>>>具体措施
《方案》对每一条改革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江西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推广情况督促检查。此外,各地各部门也将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10月1日起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企业设立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其中,设立“先照后证”商事登记制度,在今年底前制订企业设立前置改后置事项目录,在全省推广实施;明年6月前建立企业设立信息综合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实行并联审批,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统一发照”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登记制度。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年内外商投资项目将实行备案制
《方案》提出,降低投资准入门槛,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实行备案制(国务院制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对民营资本,除国家另有限制性规定外,开放一般投资领域。这一工作将在今年底前完成。
此外,支持企业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鼓励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项目。除国家规定需要核准的项目外,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这一工作将在2016年底前完成。
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通关更便利
《方案》提出,年内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平台,将海关、检验检疫等贸易监管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2016年底前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物流等支撑系统。
此外,年底前推动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探索在开发区内设多币种产业投资基金
《方案》提出,积极推动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推广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此外,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业务、构建跨境个人投资者保护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探索在国家级开发区内设立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等。
制定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
《方案》提出,在今年年底前开通“信用江西”网站,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功能。适时启动市级信用平台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环节,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此外,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在2016年底前制定联合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
《方案》提出,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建立工商、税务、质检、食药监、公安等执法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执法的机制,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该项将在2016年6月前完成。
此外,江西将推进公平竞争制度创新,严格环境保护执法,明年年内将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
企业不公示年度报告将记录在案
《方案》提出,年内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制度,每年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开展一次不定向抽查和不限次数的定向抽查。
此外,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对未依规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且在工商部门责令期限届满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公示。江西省工商局负责在2017年6月前完成相关工作。
8月前“晒”出行政责任清单 接受监督
《方案》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审批依据、程序、申报条件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清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公开市场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细化各部门履职责任,晒出行政责任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这项工作在2015年8月前完成。
此外,将逐步试点推行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参与企业集体协商机制,解决工资、劳动条件等争议纠纷。该机制计划今年年底前在国家级开发区试点,2016年底前全省推广。
附:江西省借鉴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事项(74项)
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
2、制订企业设立前置改后置事项目录
3、建立企业设立信息综合平台
4、推广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5、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
6、对民营资本,除国家另有限制性规定外,开放一般投资领域
7、推行投资项目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
8、推行网上自主办税、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
9、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
10、推进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
11、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
12、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13、推进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4、推进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5、推进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16、落实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17、除国家规定需要核准的项目外,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
18、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
19、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事后管理和服务,完善境外资产和人员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
20、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平台,将涉及贸易监管的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
21、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物流等支撑系统
22、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从事国际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23、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推动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24、推广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
25、推广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
26、推广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
27、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内销手续,促进内销便利化
28、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模式
29、推广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
30、推广“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31、推广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
32、推广集中汇总纳税
33、推广选择性征税
34、推广“先进区、后报关”
35、推广区内自行运输
36、推广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37、推广保税展示交易
38、推广仓储企业联网监管
39、推广智能化卡口验放
40、推广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
41、推广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
42、推广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
43、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
44、推广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
45、推广进口货物预检验
46、推广分线监督管理制度
47、推广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
48、推动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
49、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50、推广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
51、推广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52、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53、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业务
54、构建跨境个人投资者保护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55、探索在国家级开发区内设立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
56、制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57、建立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8、开通“信用江西”网站
59、制定联合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
60、推广社会信用应用
61、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62、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
63、推进公平竞争制度创新,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
64、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5、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制度
66、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
67、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制度
68、推行市场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69、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制度
70、健全完善工会组织监督机制
71、加强行业自律
72、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73、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总结评估机制,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74、完善专业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