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涛出席加强法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29.12.2017 03:2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出席发布会,全面介绍了省司法厅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化法治江西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
江涛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内涵,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思想新论断,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梦的新篇章,为新时代深化法治建设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路径指引。省司法厅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按照十九大指引的方向和路径,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
江涛强调,要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转变,着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整合职能和资源,不断健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深化各项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紧紧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着力加快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按照中央确定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和监狱、戒毒等方面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顶层设计和司法部配套出台的制度创新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不断提升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能力和水平,推出更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江西智慧、江西方案、江西样板。要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更加注重“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崇尚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加注重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的普法主体责任,真正把普法融入司法与执法、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强大合力;更加注重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全面渗透;更加注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普法教育,让“看得见”的法律条文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江涛还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江涛强调,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一项标志性制度设计,为新时代全民普法转型升级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路径指引。2015年8月,省“两办”就出台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今年10月,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11月,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建立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12月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各级国家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探索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推进“三个转变”,即由普法与执法“两张皮”,转变为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由普法主管部门“独唱”,转变为各部门“大合唱”;由普法“软任务”,转变为“硬指标”,初步构建起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通过晒出普法责任清单、实行普法工作年报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措施,把普法融入国家机关执法与司法、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厅宣传培训处、厅普法教育处)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9.12.2017 03:27
省商务厅印发《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省商务厅印发《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江西商务之窗
省商务厅印发《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