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扩大献血受益对象 曾祖父母等也可享受用血报销

10.03.2015  19:58

人民网南昌3月10日电 (时雨)10日,本网从江西省血液中心获悉,今年起该中心将献血受益对象扩大至十类,即在原有的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四种关系基础上,献血可享受用血报销对象范围扩大至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

受益对象的扩大,可给献血者带来更多实惠,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献血的积极性。”江西省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自献血之日起4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4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此外,献血者直系亲属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据统计,2014年,江西省血液中心全年接待用血报销1544人次,报销金额104.77万元,分别较2013年上涨39.22%和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