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
到2016年底,南昌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11月2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以污染最为严重的生猪产业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执行养殖“三区”规划
南昌市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止,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根本性好转。
为达到以上目标任务,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其中,禁养区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在2016年底前全部搬迁或关闭或转产。限养区为畜禽养殖密集并已超过区域内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限养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实行严格限制,不得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建设配套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可养区为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区域,可养区内要合理规划布局,养殖规模实行上限控制,不得超出环境承载能力。
实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根据规定,南昌市将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开展以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
同时,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审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得开工建设。”
下一步,南昌市将出台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相配套的《方案》和《奖补办法》,迅速部署推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拆迁工作,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实效。(来源:新法制报)